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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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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个体工商户每月超过40度的用电被高价计费”的留言

2020-11-10 08:3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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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北沧州的网民“铁城 爱玛”(手机尾号6865)说:我是个体工商户,想咨询一下为什么在计算个体户电费时,只有前40度按照生活用电电费标准计算,超过40度的用电都按高价计算电费?现在是电气时代,哪家用电不得超过100度一个月,为什么我们个体户只有前40度按生活用电计算电费?

发展改革委回复:

我国电价政策制定依据是公平合理反映各类用户用电成本,销售电价分类、峰谷分时电价(包括季节性电价)等都是为了反映不同类别用户真实用电成本的电价表现形式,引导用户科学、合理用电,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在遵循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下,我国自2011年起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并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分档电量标准,保证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的电量价格平稳。2013年,为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我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规定各地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要对“一房多户”、“一户多人口”等问题,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可通过分线分表或适当增加电量基数等办法妥善处理,确保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得到顺畅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河北省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您反映的情况和河北省实际情况,予以研究完善。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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